Saturday 9 June 2018

{爬梳筆記}思念考



一個人要離開熟悉的城市多久才會生出貨真價實的想念呢?

最近牛津的日子有陽光,有時也下幾場雨,讓人想起台北的午後,濕熱的空氣中迴盪著不遠處大樓工程的金屬敲打聲,而肉身在城市挪移時生出的掙扎與喜悅也一天一天敲打著你。多年前一個人出國讀書,有很長一段時間不曾明白或體驗鄉愁是什麼,只覺得一切都是新奇的,每天的經歷都是芬芳馥郁的新鮮,只怕時間不夠經歷更多,根本無暇回顧那些已經不在身旁的風景。

而那時,時間似乎特別緩慢,身心靈的包袱也特別輕盈。那麼所以,人的身心到何時才會懂得辨認鄉愁呢?我說「心」又說「身」,因為前些日子我在艷陽高照的倫敦街頭走著,某條小巷弄正在鋪柏油,溫熱的油膩混雜著烈日附著在肌膚上,我一陣在台北的日子不時會出現的不耐和悵然,同時昇起一股因想念而起的溫和柔軟,我明白了,思念其實具有極其物理性的一面。

以前我總花大把時間想人與人之間的事,最近好像不會了,卻總是思索人跟城市之間的糾葛。幾年前,一位當時將要離開愛丁堡的朋友對我說,愛丁堡對他而言如同一段該分卻分不了的愛情,但前些日子這位友人回到愛城,我們見面時他對我說,妳知道嗎,當初妳說的是對的,有時再訪過去短居過的城市會有種離奇的怪異感覺,因為一切都已經過去了,你們都不再屬於彼此。


所以我想,鄉愁還是有特別條件的:比如當你現下航行的軌道並沒有偏離離開的地方太遠,而你在如今所在之處慢慢安身,周圍已經不復初來乍到的新奇,卻又還不及那種厭倦與愛恨牽牽絆絆的刻骨熟悉、當你想念台灣的早餐店、當你想念朋友;另外,歌也不能亂聽的。喔對,身體不適也是思念的一大催熟劑,當然,或許年歲一年一年的增加,才是關鍵所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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