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 1 March 2016

倫敦手札{二十三}



大人,小孩;女人,女生。我總以為,人對自我在生命的立足點會隨著歲數像是漸層色卡一樣,不知不覺就突然跨越了某個色塊,但似乎不是。說自己女生覺得羞恥,說女人覺得心虛,二十五到三十歲之間儼然是人生第二階段的青春期,尷尬又充滿懷疑。如果十幾二十出頭歲是適應滾燙又隨時要飄起的自由,二十幾歲末期或許是學習讓自己的自由降落在某個合適的地方,也許是婚姻、也許是工作、也許是對自己的認知;或許都是。兩年前,我買了人生第一件正式傢俱,一張狀態極好的二手柚木餐桌,一桌四椅。有人說,成為大人的指標很多,包括開始喜歡吃茄子苦瓜秋葵等小時候討厭的食物,或者若開始喜愛逛傢俱勝過喜愛逛衣服。

從家裡搬到宿舍,再從宿舍搬到巷子裡的老舊公寓,離家在外生活也十年了,身邊添加的東西,除了書,大概都是一些使用期限極短的物品。畢竟會在近年內頻繁且大幅移動,當然得讓自己在需要移動時捨棄一些東西而不心疼,找房子也必須家具齊全。我從小就一直搬家,很少有地方住超過五年,台北大概是居住累積時間與連續時間最長的城市了。結了婚以後開始渴望能夠找地方站穩,一點一滴開始構築自己的生活,也開始想要投資一些扎實的生活物品,像船錨一樣讓日子不致過度飄移。只是我逐漸明白,生活中的外在物品其實跟心理層面一樣,一旦認真投資了大概就很難移動了,扎根與自由本是兩件難兼顧的事。我記得六歲我們全家搬到英國,一兩個月後客廳堆疊了好幾個從台灣運過來的紙箱子,疊起來比我還高,那是我第一次感受生活要移動如此折騰又聲勢浩大。

我們出國前把餐桌借放在好友家,前幾天看到朋友聚餐合照,大家像以前一樣圍在那張二手柚木餐桌旁,桌上擺了食物。有人說,一個家要有餐桌才像家,一個女生有了孩子才會正式成為女人,一個真正的旅人要能夠四處為家,但這種要什麼才成為什麼的指標實在常常挺累人的。

只是,有時我想起那張餐桌,就想起那對生活,扎實又沈甸甸的夢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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